「113年度能源審查」彙整後須提能源改善方案單位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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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事營組

「113年度能源審查」彙整後須提能源改善方案單位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0日張貼人:總務處事營組

說明 :

一、依本校能源規劃審查作業規定辦理,單位能源審查資料,經彙整排出耗能順序,下列單位屬重大能源,請填寫「重大能源使用鑑別表」(附件二)。

1.單一設備耗能每日大於100KWh(含)者 (附件一)

2.各單位較去年耗電量增加(含)3%者,依單位預算規劃挑選一項耗能使用設備進行改善 (附件一)

 

二、請各單位至事營組網頁→表單下載(FM-10650-016重大能源使用鑑別表)填寫並經主管核章,於113年11月29日前,送回事營組(A113)。

填寫上有任何問題,請洽分機 #1760 王仁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