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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近來接獲教職員生反應場地連續借用卻未使用情形,為避免影響各單位安排活動之權益,請教職員生於場地系統上借用場地時,避免連續借用超過三日。如有連續借用超過三日之需求,請務必於活動附件中詳細說明原因及活動排程,若無說明將不予同意場地借用。
二、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事營組分機1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