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為維護校園內用路人的安全與交通秩序,校園管制大客車(遊覽車)進入停放,僅准許大客車於行政大樓前道路臨時上下車(同時最多四台),即大客車(遊覽車)讓乘客上下車後必須駛離,無法停放在校園內,車主須自行至校外尋找停放處。
2.校門2側人行道及公車停靠站,請勿違規停放,以免被警察取締。
3另提醒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定,大客車(遊覽車),得於乘客上車前十五分鐘啟動引擎,乘客下車停妥後,須關閉引擎。
4.請各單位辦理活動時有大客車到校,事先通知守衛室預計抵達時間,並聽從守衛人員指揮停放,也務必提前告知駕駛人本校規定,如有疑問或建議,請電洽總務處事營組楊先生分機1780。
總務處事營組 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