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校區除P15停車場東側水溝外,其他區域禁止就地餵養流浪動物。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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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事營組

【公告】校區除P15停車場東側水溝外,其他區域禁止就地餵養流浪動物。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4日張貼人:總務處事營組

說明:

一、近日校內發生多起因流浪動物造成之跳蚤咬人事件,總務處已委外完成大區域範圍的除蚤與清潔工作,以維護校內教職員工生之環境整潔。

二、校內除P15停車場東側水溝外(如下圖),其他區域禁止就地餵食流浪動物,私自放置的餵食容器或盛裝紙張,將全面徹除視為廢棄物處理之。

三、P15停車場餵養流浪動物注意事項:

  1. 餵養流浪動物之食物,僅限於動物專用飼料或罐頭,禁止給予會攜出餵養場所之食物,如:整隻雞、魚、肉塊、、等。
  2. 放置餵養食物的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餵養完成後,需將未吃完食物及容器清理乾淨並維護周邊環境整潔。

四、如發現未依上述規定餵養,第一次以口頭警告勸導,經勸導仍不配合者,職員工生通報人事室或學務處依本校獎懲辦法規定辦理,教師則由聘任之系院主管依「專任教師考核評審內容及項目」或「服務資料」酌量給分。

五、如有任何問題,請洽總務處事營組,校內分機1760,謝謝您的配合!

 

~ 愛牠就帶牠回家,對貓狗的愛不該造成傷害環境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