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計畫以結合「家庭教育」及「戶外教育」為推動主軸,經由選擇合宜且安全之戶外場域,規劃辦理增進家人關係之課程與活動。且本案實施對象以「家庭」為對象。
二、申請說明:
(一)活動型態(內容詳見附件-徵件說明):
1.場館體驗 | 2.社區走讀 | 3.自然探索 |
(二)申請類型:每一申請對象(校)以申請二案為限。
申請計畫類型包括「單一類型」、「複合類型」。
(三)補助額度:每一計畫案最高補助新臺幣3萬元。並以部分補助為原則。
※本案未規劃公私立學校之最低配合款比例,請依需求規劃後循本校「專案計畫配合款申請要點」申請配合款。
(四)執行期間:自 113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至 11 月 30 日(星期六)止。
(五)繳交資料:
三、申請截止:113年03月08日止。
四、本案聯絡人:(02)2462-2192 轉 2071(言小姐)或轉 2076(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