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 旨: | 檢送本處辦理「110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報名簡章及宣傳海報各1份,惠請貴單位協助轉知,請查照。 |
說 | 明: | |||||
一、 | 為提供設籍桃園市之大專校院學生安全工讀環境,並促進青年學子累積職場實務經驗,以利未來適性就業,特辦理旨揭計畫。 | |||||
二、 | 本計畫提供422名公部門暑期工讀名額,報名期間自110年4月1日起至4月23日止,報名資格為設籍桃園市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之在校學生,報名方式詳如簡章,惠請貴單位協助轉知張貼宣傳海報,及刊登跑馬燈訊息,訊息內容如下:「桃園市政府110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報名開跑,報名簡章請至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官網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