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公告網址:https://bit.ly/3Wi1AQ0
一、計畫申請資格:
(一)申請單位:公私立大學不得以系所為代表,需以校印及負責人章為憑。
(二)計畫主持人:
(三)協同主持人:
二、計畫資訊:
(一)每案經費以100萬元為上限。
(二)計畫期程為一年一期。
(三)為使經費運用符合發展需求,優先補助下4項研究主題(主題說明詳見附件1):
三、申請方式:
(一)分為「第一階段:提交構想書」及「第二階段:提交申請計畫書」。
(二)需備公文並檢附書面資料1式8份,且電子檔寄送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三)構想書須於113年09月16日(依本署收文日期為憑)寄達環境部氣候變遷署。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地址:100209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