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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訂「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業務計畫」核定本1份,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7月22日環署化字第1118115028號函辦理。 二、 旨揭業務計畫修訂案業經111年6月28日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6次會議核定修正通過,請據以修訂貴管相關災害防救計畫、措施與作業程序,並落實推動各項災害防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