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110年度環境教育人員120小時訓練課程」 - 弘光科技大學
:::
安環室

【函轉-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110年度環境教育人員120小時訓練課程」

公告日期:2021年08月31日張貼人:安環室

主 旨:檢送本中心辦理「110年度環境教育人員120小時訓練課程」簡章1份,請協助轉知及鼓勵所屬人員參加,研習期間請惠予本市現職教師公假派代,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暨管理辦法」及本中心110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 訓練對象

(一)對環境教育推廣有興趣者。

(二)欲參與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但不適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4〜8條規定者。

三、 訓練人數:35人。

四、 訓練日期:110年9月17日至110年11月4日

五、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9月8日(星期三)止

六、 訓練地點:本中心(112091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七、 訓練費用

(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免收取費用。

(二)非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每人收取新臺幣(以下均同)2萬4,000元,於確定開班時通知繳費。

(三)本中心將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申請學費補助。倘獲環訓所核定,則全程參與並完成訓練之自費學員可獲得補助。

八、 報名方式

(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請先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完成網路薦派後傳真或E-mail「參訓需知」(詳簡章附表)給承辦人。

(二)非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請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ageVXbttF8gNEx7z6)完成線上報名後,傳真或E-mail「參訓需知」給承辦人。

九、 注意事項

(一)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暨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學員於課程修習後須參加評量,評量合格者始完成訓練,得檢具訓練合格證明文件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評量事項詳見簡章。

(二)為落實新型冠狀病毒防疫,若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情形,請勿到訓並請主動聯繫告知。另配合防疫工作,研習期間請全程佩戴口罩。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