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告】【徵求計畫】國科會徵求112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至112年2月16日(四)下午05:00前止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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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第二次公告】【徵求計畫】國科會徵求112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至112年2月16日(四)下午05:00前止

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3日張貼人:研究發展處

函轉國科會徵求112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案訊息~
一、依本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相關申請人務必先詳閱各項規定。
112年度新增補助經費項目「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依研究計畫實際需要擇優補助」依研究計畫實際需要擇優補助,每一計畫最高以補助新臺幣二萬元為限。

二、申請方式:線上申請,申請書及相關文件等須掃瞄成電子檔上傳
請學生及指導教授務必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製作及傳送電子檔。
(詳見附檔-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

三、申請資格:
1、學生資格:大專學生(陸生不得提出申請)
二年制一年級(含學士後學系一年級)
四年制二年級、三年級
五專制三年級、四年級及二專制一年級
2、指導教授:
(1)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願意提供研究設備(含儀器設備及圖書設備等)指導學生從事研究工作者。
(2)每年度以指導二位學生(即二個計畫案)為限。
3、同一件計畫僅限一位學生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件計畫為限。
4、指導教授與學生相互間不得具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

 

四、申請程序:

申請操作.jpg

*依國科會規定若為首次申請研究計畫者最遲務必於2月16日(四)上午10時前將「六小時學術倫理證明文件」送至研發處(P404)本處確認收件後會代簽核「系所主管」程序,若未完成上述作業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待「系所主管」程序簽核確認後,指導教授才可登入系統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及勾選「遵照學術倫理規範」,再按「彙整送出」,才算完成同意指導動作。
*請指導教授務必敦促首次申請計畫的學生及早完成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訓練,未依規定完成者皆不予受理計畫申請。

五、系統申請截止日:112年2月16日(四)下午5時前止
(是指導教授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並彙整送出之截止時間,請注意系統申請截止時間~~儘早作業以免系統塞車)

六、檢附「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國科會112年度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書(含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及「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www 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各1份。

七、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資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綜合規劃司,電話:(02)2737-7847、7440、7568、798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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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提供「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ethics.nctu.edu.tw學習平台以供參考,可免費線上修習學術倫理課程,若完成測驗可線上列印研習證明。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蕭珮雯,分機2201,E-mail:Papa12130605@ h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