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111年度能源審查作業,懇請各單位更新資料後回傳(第二次公告)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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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事營組

【提醒】111年度能源審查作業,懇請各單位更新資料後回傳(第二次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7月26日張貼人:總務處事營組

依本校能源規劃審查作業規定,每年7-12月通知單位填報能源審查表,填寫完成請繳回事營組以利後續彙整。

請各單位至事營組網頁→表單下載(FM-10650-015能源審查表)

 

一、填報耗能設備為111年8月前購買之設備,另不論是否有列入財產,只要是耗能設備都要填入(已報廢之耗能設備無需填報)。

二、請確實計算使用時數及確認電力耗用等數據,使能源審查資料更為準確。

三、存檔(檔名:請用單位名稱)

說明:各單位一定要自行存檔,以利外部稽核時查對資料。

四、附件一為110年度填報資料(提供參閱)、附件二為各棟大樓(110/08-111/06)用電資訊,供單位知悉。

五、提供天然氣換算用電量:

(天然氣年用量(10m³)/爐具數量(1台))x(天然氣熱值9000kcal/電能熱值860kcal)= kW

六、附件一之電子檔請於111/09/20前寄到rjwang@hk.edu.tw;附件二111/08/01前核章後送回事營組(A113)。

如填寫上有任何問題,請洽分機 #1760 王仁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