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徵件】113年度教育部「大專校院教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公告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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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計畫徵件】113年度教育部「大專校院教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06日張貼人:研究發展處

【113年大專校院教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流程】

 

*本公告之計畫書格式為預擬草案,正式內容以教育部公告為主,待教育部正式來函將再次公告。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相關資訊請參閱專案辦公室網站:

https://tpr.moe.edu.tw/news

 

【計畫申請時間】112年11月21日至112年12月11日上午09:00止

112.11.06(一)起 帳號申請首次者註冊帳號、原有者設定新帳號

112.11.21(二)上午9:00起 上傳計畫

112.12.11(一)上午9:00止 校內申請截止/校內審查

112.12.15(五)計畫修正(至112.12.19 中午12:00止,逾時不候)

113.07  教育部公告通過名單

系統登入: https://tpr.moe.edu.tw/login

 

【申請資格】

現任專任人員、專案教學人員,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獲具本部核發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之教師。

(二)獲具本部核發講師證書,具有教學成果對外發表或曾獲校內外與教學成就相關獎項之教師。

(三)獲經學校聘任為專業技術人員、專業及技術教師。

(建議邀請教育部核發教師證書之教師作為共同主持人)

 

【計畫申請資訊】

*申請學門(每人至多申請1個計畫)

10學門: 通識(含體育)、教育、人文藝術及設計、商業及管理、社會(含法政)、工程、數理、醫護、生技農科、民生
2專案: 大學社會責任、 技術實作

* USR專案可申請2年期計畫

*計畫書頁數一年期至多25頁;專案多年期至多40頁(不含封面,含參考文獻及附件;超出部分將不予審查。)

*申請人應為申請計畫課程之主授者 (至少一門)

 

【研究倫理審查文件】

研究倫理審文件上傳時間於計畫執行前(113/8/1),其他通過案件則應在計畫執行前(113/8/1)將知情同意書上傳至計畫申請系統,始得進行請款作業。

因應送審作業,請計畫主持人提早準備相關文件。

 

【計畫補助經費】(每案最高補助以新臺幣50萬元為限)

請依照「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及「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編列研究經費。

 

人事費

*人事費以計畫總經費60%為上限。

*計畫主持人費:(協同主持人不得支領費用)

編列一名計畫主持人最高12,000元/月。

*行政助理

兼任行政助理,每名最高 5,000元/月,可另編列相關勞健保費用。

•兼任助理建議以學生為優先。
•參考國科會計畫,建議迴避三等親內擔任兼任行政助理。
•不得聘任專任行政助理。

*博士生擔任兼任教學或研究助理,最高每名1 萬元/月。(113 年度新增)

業務費

*編列以辦理教學實踐研究所需相關費用為原則,業務費經費編列限制如下圖:

 

*詳請參酌「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所列業務費項目。

設備費

設備費編列並無規範,惟屬於學校整體資源建請考量是否可由學校統一購置教學設備,建議以學校高教深耕補助款進行購買較為適當。

計畫審查時,將審查計畫經費編列之合理性,請申請者自行斟酌編列。

 

*其他經費編列及核銷事宜,請參考本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網站QA。

【相關資訊、文件】

  1. 112年計畫徵件說明與計畫書格式(供參)、教育部113年度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說明(草案)
  2.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3. 「113年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說明會」簡報
  4.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系統操作手冊
  5. 常見問題手冊
  6. 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7. 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研發處業務承辦人:王繹溱(校內分機2201),e-mail: yichen@h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