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敬請全校專任教師定期至系統填報參加「校外單位主辦」教師學術/專業活動資料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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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通知】敬請全校專任教師定期至系統填報參加「校外單位主辦」教師學術/專業活動資料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1日張貼人: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通 知

受文者:全校專任教師

說 明:
一、 因應本校每學年專任教師評鑑時程及教育部技專校院校務資料庫填報作業,敬請全校專任教師定期至系統填報參加「校外單位主辦」教師學術/專業活動資料。

二、 自111學年度(111/08/01)起教師參加學術/專業活動資料輸入調整如下:

       (一) 校外單位主辦學術/專業活動:由教師自行輸入。

       (二) 校內單位主辦學術/專業活動:由校內主辦單位輸入。

三、 教師確認校內主辦單位輸入學術/專業活動時程:

        (一) 每年3/1~3/15:教師至[G02教師評鑑系統]查詢及確認校內主辦單位輸入[該學年上學期(1/31前)之資料]之教師參加校內單位主辦學術/專業活動資料。

        (二) 每年8/1過後(配合秘書處公告專任教師評鑑作業時程):教師至[G02教師評鑑系統]查詢及確認校內主辦單位輸入[該學年下學期(7/31前)之資料]之教師參加校內單位主辦學術/專業活動資料。

※如查詢後發現未登錄教師參加校內單位主辦活動資料,請與該校內主辦單位或教務處綜合業務組聯絡。

四、 教師參加校外單位主辦學術/專業活動,請務必上傳佐證文件或研習證明以利進行審核

※教師參加學務處辦理教師輔導知能研習之資料,不須填報至本項學術/專業活動資料,此項資料學務處將會列為「專任教師評鑑-輔導服務項目」,敬請勿重覆填報。

五、 請教師於新增資料前,請至[學術活動資料]系統查詢已有之資料,避免重覆填報。

六、 系統路徑:

路徑一:登入校務系統(新) > [教師系統] > [G02教師評鑑系統] > [教學資料] > [學術活動資料]。

路徑二:登入校務系統(新) > [教師系統] > [G02教師評鑑系統] > [導覽地圖] > [考核評量導覽地] > [選取系所] > [教學評量] > [15參與校內外教學與創新創業研習活動] > [連結輸入作業]。

七、 系統查詢及新增學術活動資料之方式,請參閱附件操作說明。

八、 上述說明敬請全校專任老師協助,感謝您的配合並敬祝 教安!

 

若有未盡事項,煩請您費心撥冗聯繫教務處綜合業務組吳育萱(分機1204)、陳足圓(分機1201)。

 

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敬啟

113.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