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弘光科技大學科技部計畫專、兼任助理工作酬金支給標準相關注意事項
說明:
一、依據110年12月28日修正之「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最低月支標準辦理。
二、為符合上述規範,自即日起,凡聘用科技部計畫專、兼任助理,聘期請以足月聘用且月薪以聘期不折算月薪計算。
三、若欲聘用期間不到一個月,請以臨時工聘用。
四、檢附111年1月11日行政協調會通過「弘光科技大學科技部計畫專任助理工作酬金支給標準參考表」、「弘光科技大學科技部計畫兼任助理費用支給標準參考表」。
五、上述說明如有任何問題,煩請與研發處婉儀(分機2204)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