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大家好~
依據「弘光科技大學教師參加國內研習經費補助要點」第四點「…………(略)教務處得視當年度整體發展經費預算情況停止或向下修正補助額度」。
本年度(110年度)之活動於110.11.22起截止收件,如尚欲申請本年度(符合本要點規定)之教師,請於截止收件日前將申請表件送達綜合業務組B203辦公室
感謝各位教師對本項目執行之協助與支持
即日起開放111年度(111.01.01~111.11.30)之活動申請~
以上若有疑義,煩請您再費心與我們聯繫
業務承辦人:吳育萱小姐分機1204
教務處 綜合業務組敬啟
11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