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敬請專任教師於113年3月1日前,完成填報112學年度第2學期輔導時間(Office Hour)事宜,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本校「專任教師服務規程」第40條第2項及「專案教師服務規程」第29條,教師每學期需排定輔導時間(Office Hour),每週至少排定三日,合計至少四節次,且不可列入上課時間。
二、教師填報輔導時間(Office Hour),作業說明如下:
(一)請教師至「Office Hour維護作業」系統填寫。
(二)續由系助理與中心助理於113年3月1日前確認教師填報情形。
(三)「Office Hour 名冊」由各教學單位自行運用。
三、教師填報輔導時間(Office Hour)作業,系統路徑:
「校務資訊(新) 」→「教務系統」→「A02開課管理系統」→「04課程大綱」→【16 Office Hour維護作業】
四、若有任何疑問,請洽人事室趙泰頡(分機7225)。
人事室 敬上
11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