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主旨:為維護教職員工權益,欲申請於112年2月1日生效之退休案,請於111年9月30日(星期五)前填妥【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申請退休及應即退休申請表】經單位主管(行政一級、教學系院級)同意後繳至人事室彙整辦理。
說明:
一、依退休撫卹資遣辦法規定,應於三個月前由學校檢齊全部證件,確實初核後轉送私校退撫會覆核。
二、請將填妥之「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申請退休及應即退休申請表」(如附件一),並請於111年9月30日(星期五)前以紙本依流程經單位主管(行政一級、教學系院級)核章後繳至人事室辦理,人事室統一完成後續流程後將依個人任職情形通知當事人備齊證件轉送退撫會覆核,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退休所需證件如下列:(所需證件因申請人而異,人事室將依任職情形個別通知繳交所需證件)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網址http://www.t-service.org.tw/
五、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人事室李嫈聆,分機2221。
人事室 敬啟11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