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受文者:全校各單位
主 旨:公告110學年度內部稽核計畫表
說 明:
1.秘書處稽核組依據單位風險自評結果(經110.07.01內部控制委員會審議通過)及上學年度稽核結果,擬定110學年度之「內部稽核計畫表」,陳副校長及校長核准,予以公告。
2.110學年度內部稽核計畫表詳如附檔。
3.秘書處稽核組會於稽核1個月前將「單位內控作業自主檢查表」,傳送給受稽核人員,請單位先進行自主檢核,並於稽核3天前,將「內部稽核通知書」傳送給受稽核人員,請受稽核單位於該稽核時段,全力配合稽核作業。若3年無缺失免評之作業事項,則請單位填交「單位內部稽核自評表」。
秘書處稽核組敬啟
11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