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學年度教職員工福利委員會辦理自強活動補助實施計畫 - 弘光科技大學
:::
福利委員會

{公告}110學年度教職員工福利委員會辦理自強活動補助實施計畫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8日張貼人:福利委員會

110學年度教職員工福利委員會辦理自強活動補助實施計畫

一、補助期限:即日起至111年04月30日前(核銷完畢;逾期未申請視同放棄)。

二、補助對象:全校教職員工【到職日以110331前在職者】只限申請一次。

三、辦理原則

1.每人補助上限新台幣3,000元。(福委會補助1,500元,其餘由學校資助)

2.由各單位(同仁)自行組團辦理,人數6-12人;如人數超過12人需經專案簽核同意(活動人數需遵守疫情指揮中心規範),活動結束後向福委會(推廣教育中心)申請補助。

3.辦理時間以例假日及寒假為主,若於上班日辦理,不可影響單位業務運作,且須避開重要招生時程,務必以招生為要務。

4.補助項目:活動期間交通工具(如:遊覽車資、火車、高鐵、飛機、郵輪等)、住宿、餐飲及遊樂區門票。非上述之項目,不予補助。

四、辦理流程

1.填寫「自強活動費用補助申請書」如附表一及「參加人員補助名單」如附表二,向福委會(推廣教育中心)提出書面申請,辦理費用預支事宜。(補助名單後續寄給各單位)

2.經福委會(推廣教育中心)核准後,應於活動結束30日內,填寫「核銷單」如附表三,檢具合法之發票或收據(買受人均應開立:弘光科技大學,統一編號56503102),活動行程及團體照片,向福委會(推廣教育中心)申請核銷(依實際消費核實補助,不得超過每人補助之上限),補助費用以團長代領為主,如有特殊之情事,請事先告知。

五、申請單位如變更原核准之活動期間及地點者,應於3日前呈報福委會異動,否則將撤銷申請,於核銷時檢附實際活動行程表及名單。

六、相關預支/核銷說明參閱如附表四。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福委會)推廣教育中心

麗燕#6157、麗雯#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