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辦理110年度性別平等議題補助方案
說明 :
1、補助對象:依依法登記有案滿1年以上之寺廟、宗教性財團法人、宗教性社會團體、宗教研究相關民間學術團體或私立大專校院,其申請提案經本部審查同意補助者。
2、主題內容:宗教性別平權、性騷擾防治、性侵害防治或其他與性別相關之議題。
3、辦理方式:1天以上之座談會、研討會、論壇、講習會或其他對話平台等形式。
4、擬申請者,請依旨揭方案於本年5月15日以前備具申請表、計畫書、申請單位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申請單位上一年度決算或收支報告經主管機關備查之公函影本,以及其他與本方案有關資料,逕寄內政部民政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