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修課申請係以人工填單或線上方式放棄修課申請。
請同學特別注意以下說明:
一、依 據:依弘光科技大學學生選課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二、辦理課程:選修(含跨系)、跨系學分學程及重、補修之科目。
三、辦理時間:
111年5月16日(一)至5月20日(五)(第13週)
※若因校外實習因素而課程為濃縮週數上課者,則辦理時間另行通知。
四、辦理方式:
【放棄修課申請系統操作說明】:
(1)放棄修課申請路徑:弘光首頁→在校學生→單一入口平台 (輸入學號及密碼) →學生資訊系統(新)→課務資料維護→放棄修課申請→選擇欲退選課程→點選”存檔”。
(2)由課務人員進行審查,若審核通過,註記〝已退選”; 若審核不通過,註記〝未通過”。
(3)學生可於申請後隔天到系統查詢審核結果,申請狀態「已退選」表示課程已退選,請至【學生資訊系統(新)/課務資料查詢/選課結果查詢】或【選課系統/選課清單】再作確認。
五、以下課程(詳細請參閱附加檔案)不受理“放棄修課申請“辦理:
六、注意事項:
部別 | 學制 | 學分下限 | 學則 |
日間部 | 五專一至三年級 | 20學分 | 專科部學則第二十一條 |
五專四至五年級 | 12學分 | ||
大學部一至三年級 | 10學分 | 大學部暨研究所學則第二十二條 | |
大學部四年級 | 4學分 | ||
研究生一年級 | 2門課或4學分 | 大學部暨研究所學則第七十九條 | |
研究生二年級 | 1門課 | ||
進修部 | 大學部 | 1門課 | 大學部暨研究所學則第五十九條 |
專科部(含在職專班) | 1門課 | 專科部學則第二十一條 |
教務處課務組
111.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