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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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教職員工或其子女就讀本校及附設幼兒園獎助學金申請期限。
依 據: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或其子女就讀本校獎助要點。
說 明:
一、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止。
二、申請方法:
1.申請獎助學金,應填妥本校「教員工或其子女就讀本校獎助申請表」。
2.於每學期五月底及十月底前,檢具學雜費收據影本乙份,交由人事室簽轉呈核,當事人如為員工子女,請於第一次申請時附上戶口名簿影本。
3.第二學期起申請,除檢具學雜費收據影本外,需另行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影本各乙份。
4.本校附設幼兒園者,每學期僅需檢具註冊費收據影本,如第一次申請時需附上戶口名簿影本。
5.資料繳交處 : 人事室(A105)。
三、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人事室謹亘,校內分機2260
人事室
110.9.01
人事室
11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