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公告] 有關各單位會議通知之出/列席人員職銜呈現事宜,敬請配合辦理。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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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秘書處公告] 有關各單位會議通知之出/列席人員職銜呈現事宜,敬請配合辦理。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2日張貼人:秘書處

秘書處公告

主旨:有關各單位會議通知之出/列席人員職銜呈現事宜,敬請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校行政主管之編制及業務屬性,部份主管兼任2個以上之行政主管職務。

二、請各單位於研擬會議通知出/列席人員時,僅呈現最高職務之職銜即可。例如:「蘇弘毅副校長兼安全衛生暨環境保護主任及永續發展辦公室主任」,僅需呈現「蘇弘毅副校長」。

三、若兼任職銜為會議成員時,則應增列該職銜。例如:召開安全衛生暨環境保護委員會會議時,即呈現「蘇弘毅副校長兼安全衛生暨環境保護主任」。

四、以上說明,敬請配合辦理,若有疑義,請洽秘書處行政管理室徐莉玲組長(分機1136),謝謝。

秘書處行政管理室

11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