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 依據勞動部112年12月27日勞職授字第1120205794B號書函辦理。
二、 旨揭預防規則於63年6月20日發布施行,期間歷經4次修正,前次修正日期為103年6月30日。本次修正係為明定鉛混合物列管之濃度限值及配合相關法規名稱之修正;此外,為提升工程控制源頭品質管理機制,明定局部排氣裝置應由專業人員設計,並強化其設置與維護之管理等,爰擬具修正草案。
三、 本案業經於112年12月27日以勞職授字第1120205794號公告預告,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公告次日起60日內提送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