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館雙和藝廊及臺灣藝文走廊111年7-12月展覽檔期開放申請,敬請惠予公告並轉知貴屬單位或貴校相關系(所、班)師生,請查照。
說明: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
二、展覽地點:本館四樓雙和藝廊、一樓臺灣藝文走廊(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捷運中和新蘆線永安市場站步行3分鐘)。
三、申請方式:請至本館入口網/活動訊息/展覽頁面下載申請書,填寫完整並檢附作品圖片及相關資料,E-mail至cls@mail.ntl.edu.tw,或寄送至本館企劃推廣組,信封註明「申請111年7-12月展覽檔期」,寄件後請來電確認或收到本館E-mail回覆。
四、申請展覽案件經本館「展覽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即安排展出檔期,並發函通知申請人依展覽作業要點辦理展出事宜,檔期安排2至4週,場地維護費每日新臺幣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