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依113年10月1日行政協調會議辦理,「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出差旅費報支準則」及「弘光科技大學專家學者報酬支給標準」轉由會計室負責。
2.各單位教職員工系統申請「出差旅費報告表」路徑修改為:校務資訊系統(舊)/財務系統/預算管理系統/預算執行模組/出差旅報告表。為增進行政效率,請各單位盡量以系統申請出差旅費。
3.若有跨單位需以紙本申請出差旅費者,請改至會計室網頁表單下載專區下載,網址如下:(https://acc.hk.edu.tw/%e8%a1%a8%e5%96%ae%e4%b8%8b%e8%bc%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