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能源審查」彙整後須提能源改善方案單位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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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事營組

「112年度能源審查」彙整後須提能源改善方案單位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8日張貼人:總務處事營組

說明 :

一、依本校能源規劃審查作業規定辦理,單位能源審查資料,經彙整排出耗能順序,下列單位屬重大能源,請填寫「重大能源使用鑑別表」(附件二)。

  1. 單項設備耗能量占全校總耗電量3%以上者 (附件一)

  1. 單一設備耗能每日大於100KWh(含)者 (附件一)

  1. 各單位較去年耗電量增加(含)3%者,依單位預算規劃挑選一項耗能使用設備進行改善 (附件一)

 

 

 

 

 

 

 

二、尚未繳交能源審查之單位

單位 單位
外語暨全英教學中心 護理學院
職涯發展中心 智慧科技應用系
國際事務處 幼兒保育系
多媒體遊戲發展與應用系  

三、請各單位至事營組網頁→表單下載(FM-10650-016重大能源使用鑑別表)填寫並經主管核章,於112年12月7日前,送回事營組(A113)。

填寫上有任何問題,請洽分機 #1760 王仁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