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因活動或單位空間整理打掃產出之廢棄物,不得丟棄於走廊垃圾收納箱旁 - 弘光科技大學
:::
總務處事營組

【公告】-因活動或單位空間整理打掃產出之廢棄物,不得丟棄於走廊垃圾收納箱旁

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8日張貼人:總務處事營組

※各棟大樓走廊垃圾收納箱僅收納日常生活產出之廢棄物;活動單位空間整理打掃產出之廢棄物,由單位自行處理,不得放置於走廊垃圾收納箱內或旁側

.廢電池、廢光碟片、墨水匣及碳粉匣請送到A11302安環室回收。

.大型保麗龍拿到垃圾暫存區(第九停車場)並依規定妥善丟棄。

.碎玻璃大型廢棄物(:木製展示櫃或看板..)請拿到大型垃圾暫存區(第八停車場),如為碎玻璃請將其以厚紙板包覆避免人員割傷。

4.資源回收物(例:活動用大紙箱、道具製作紙箱、書本回收…等)請拿到垃圾(含資源回收)暫存區(第九停車場)。

5.廚餘拿到P5停車場旁S棟後方丟棄,須將廚餘倒入廚餘桶,裝廚餘的袋子丟棄一旁的垃圾桶。

6.以上地點,如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