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本(111)年度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5月3日,請惠予運用多元管道協助宣傳開徵訊息,至紉公誼。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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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出納暨保管組

【函轉】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本(111)年度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5月3日,請惠予運用多元管道協助宣傳開徵訊息,至紉公誼。

公告日期:2022年04月11日張貼人:總務處出納暨保管組

【函轉】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本(111)年度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為4月1日至5月3日,請惠予運用多元管道協助宣傳開徵訊息,至紉公誼。

一、本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原為4月1日至4月30日,因繳納末日(4月30日)適逢例假日及5月1日勞動節,銀行  業5月2日補假1天,繳納期間截止日順延至5月3日(星期二)。
二、為鼓勵納稅義務人使用指定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帳戶繳納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5月繳納),本局自即日起至6月3日止舉辦「e指輕鬆繳 萬元福禮來」抽獎活動,凡於期間內使用指定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繳稅工具繳納本市使用牌照稅或房屋稅成功者,即有機會獲得1萬元電子禮券,詳情請參考附件活動傳單(e指輕鬆繳 萬元福禮來)。
三、請自即日起至本年5月3日止協助張貼海報、運用文字跑馬燈並於貴校網站或社群網站連結宣導短片,宣傳開徵訊息,以提醒貴校師生、所屬員工暨本市市民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宣導方式如下:
(一)張貼文宣:請利用電子看板、電視牆或布告欄等設備廣為宣傳,檢附開徵宣導海報及活動傳單電子檔各1份供參;紙本開徵宣導海報將另行寄送至貴校,請協助張貼。
(二)刊登文字跑馬燈:登載內容為「1.111年使用牌照稅開徵囉!提醒您記得在5月3日前繳稅,以免逾期受罰,更多資訊請上地方稅務局網站使用牌照稅開徵專區查詢。2. 使用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帳戶繳納使用牌照稅或房屋稅即可抽1萬元禮券,詳情請上地方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打客服專線22585000按1」。
(三)網站、臉書或LINE連結宣導短片:宣導國語及英語短片連結網址分別為「https://youtu.be/Oy0t_wTxNr0」及「https://youtu.be/xHk5s3-n6sU」,檢附網站Banner圖檔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