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112年度辦理宗教性別平等暨健全宗教團體財務制度議題補助方案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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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函轉】內政部112年度辦理宗教性別平等暨健全宗教團體財務制度議題補助方案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4日張貼人:研究發展處

【函轉】內政部112年度辦理宗教性別平等暨健全宗教團體財務制度議題補助方案

一、 為促進宗教團體關注宗教性別平等議題,消除宗教性別刻板印象,營造宗教性別平等之社會環境,以及輔導宗教團體健全其財務制度,落實財務透明公開機制,特依據「內政部輔導宗教團體發展及促進宗教對話補助作業 要點」研訂旨揭補助方案。

二、 本方案補助對象為依法登記有案滿1年以上之宗教團體、 私立大專校院及民間學術團體,受補助單位應於本(112)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辦理完成獲得本部同意補助之事項,補助範圍如下:

(一)宗教性別平等議題:

1、補助對象:依法登記有案滿1年以上之寺廟、宗教性財團法人、宗教性社會團體、民間學術團體或私立大專校院,其申請提案經本部審查同意補助者。

2、主題內容:如宗教發展與性別平權、教義實踐與性別觀念、宗教文化與社會性別建構、消除宗教性別刻板印象、營造宗教場所性別友善環境、宗教團體之性騷擾(性侵害防治或其他有關宗教性別相關之議題。3、辦理方式:1天以上之座談會、研討會、論壇、講習議題會或其他對話平台等形式。

   (二)健全宗教團體財務制度議題:

1、補助對象:依法登記有案滿1年以上之寺廟、宗教性財團法人或宗教性社會團體,其申請提案經本部審查同意補助者。

2 、主題內容:宗教團體稅務處理、財產管理、財務透明化機制或其他與宗教團體財務制度相關之議題。

3、辦理方式:1天以上之講習會。

三、 貴單位倘擬申請補助,請依旨揭方案於本年5月31日以前備具申請表、計劃書、申請單位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申請單位前一年度決算或收支報告經主管機關備查之公函影本,以及其他與本方案有關資料,逕寄本部民政司辦理。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