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勞動部「113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業於112年9月20日以勞動關1字第1120144398號令發布,請貴單位推薦人員參選,並於112年11月28日前(郵戳為憑)將相關表件送本府勞工局辦理評選及薦送作業,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勞動部113年10月11日勞動關1字第1130145052號函辦理。
二、請貴單位確實依選拔及表揚要點推薦符合資格人員(各單位各組別限推薦1名)參選,並將選拔表(要點附表1至4)、佐證資料1式10份(6份送勞動部、4份留存本府勞工局)、無不良紀錄證明正本(請逕向警察局申請)、參選人切結書正本及參選全國模範勞工選拔檢點表各1份,以A4紙張格式列印報送本府勞工局。
三、請貴單位依「參選114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檢點表」確認所附參選資料及證明文件是否完備,並請務必依旨揭期限將上述資料送本府勞工局辦理評選及薦送作業,所送文件規格不符或逾期送件者,不予受理。
四、選拔及表揚要點暨附件相關表格電子檔請逕至勞動部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政府資訊公開—捐補助專區—勞動部捐補助規定—勞動關係下載使用。
請本校有意參選與或單位推薦之人員,請於11/21(四)前將選拔表及相關文件送至人事室,以利協助辦理後續推薦作業。如有任何問題,請洽人事室承辦人怡儒(分機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