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第53屆全國技能競賽暨第2屆亞洲技能競賽及第47屆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青年組及青少年組)等68職類選手須知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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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營運處-合作展業中心

【函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第53屆全國技能競賽暨第2屆亞洲技能競賽及第47屆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青年組及青少年組)等68職類選手須知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1日張貼人:推廣營運處-合作展業中心

主 旨: 「第53屆全國技能競賽暨第2屆亞洲技能競賽及第47屆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青年組及青少年組)等68職類選手須知等相關資料,已放置於本中心網站競賽選手專區,請轉知貴單位提名之選手上網下載,並請準時報到,逾時取消參賽資格,請查照。

說 明:
一、 旨揭競賽預定於112年7月13日至7月17日(青年組)及112年7月15日至7月17日(青少年組)在臺北南港展覽館1館、2館及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等3個競賽場辦理,參加選手計青年組953人、青少年組228人,合計1,181人。
二、 旨揭競賽選手須知、競賽日程表、競賽簡章、各競賽場地及職類分配一覽表及競賽場平面圖、選手請假單、增列指導老師申請書、增列培訓單位同意書、增列共同培訓單位及培訓單位指導老師申請書、選手接駁及住宿及試題下載等內容,已本中心全球資訊網 / 技能競賽 / 【競賽選手專區】(https://www.wdasec.gov.tw/)公告,皆可至上開選手專區查詢及下載,若有異動以最新公告為主,重點如下:
(一)參加競賽之選手,應遵守簡章規定、競賽規則、選手須知各項規定及競賽期間防疫規定與大會臨時規定之事項。
(二)選手應遵守大會日程規定,準時參加競賽及大會各項典禮活動,並請於大會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時取消參賽資格,2人以上為整組者,應整組報到。
(三)選手參加競賽時,應遵守競賽規則之規定,以爭取個人及提名單位之榮譽,不得有舞弊行為。競賽總成績將以零分計算。
(四)選手請穿著各職類規定服裝及安全配備,若無規定,建請穿著工作服,並以整潔及端莊之原則。
三、 競賽期間請惠予參賽選手及指導(帶隊)老師之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