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國家環境研究院為縮短學員測驗等待時間及測驗作業流暢性,調整空內空氣品質專責人員、健康風險專責人員及公私場所噪音人員訓練測驗時間,詳如說明,並自113年1月實施,請查照。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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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環室

【函轉】國家環境研究院為縮短學員測驗等待時間及測驗作業流暢性,調整空內空氣品質專責人員、健康風險專責人員及公私場所噪音人員訓練測驗時間,詳如說明,並自113年1月實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1日張貼人:安環室

說 明:
一、 依本院112年11月1日召開「環保證照訓練重點業務暨環保訓練管理系統操作說明會會議」結論辦理。
二、 旨揭測驗時間調整如下:
(一)空內空氣品質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專責人員之測驗時間原為第二週第6、7節(13:30~15:00)調整至第二週第4、5節(11:00~12:30)。
(二)公私場所噪音人員之測驗時間原為第二週第6節(13:00~14:10)調整至第二週第4節(11:00~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