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中華民國依法設立之公立或私立大專院校。
(二)計畫主持人近3年曾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資安或相關主題之課程為優先。
(三)學校具備資安研究與充沛之教學資源,並長期投入資安領域研究;與本院簽訂合作備忘錄(MOU)或其他合作框架之學校為優先。
二、計畫整體規範:
(一)課程名稱:課程原則使用「網路安全實務與社會」作為名稱。
(二)開課及修學生數開課及修學生數:須於指定學期開設1門學分之「網路安全實務與社會」有關課程,並培育30名(含)以上修課學生。
(三)組織輔導數 :課程設計須安排於實習期間,完成6家(含)以上民間組織資安輔導服務;執行計畫成員應包含計畫主持人1名及助教3名。
(四)計畫執行期間:113學年度第2學期(計畫起訖日期: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三、申請說明:
(一)徵求期間: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二)申請方式:函送申請表(附件2)及計畫書(附件3)至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
四、有關本計畫詳細開課規範及計畫書甄選與補助方式,請參見本規範(附件1)。
五、聯絡窗口:黃小姐,電話:02-2380-0942,電子信箱:wendyhuang@nics.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