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112年度補助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計畫」
說明:
一、 為整合環境教育夥伴資源,鼓勵辦理環境教育相關活動,提供學校師生、民眾接受多元環境教育機會,並落實環境教育法各項規定,故辦理旨揭計畫。
二、 旨揭計畫可至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電子布告欄(https://reurl.cc/O4m13A)或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平臺最新消息(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gs2/)下載。
三、 本案計畫受理期程為111年9月30日(星期五)至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