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文者:教育部
主 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114年罕見疾病防治工作補助計畫」公開甄選作業須知1份,請查照周知。
說 明:
一、 依衛生福利部113年10月22日衛授國字第1130463314號函辦理。
二、 旨揭甄選作業之詳情,請逕洽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魏小姐,聯絡電話:(04)22172262,電子信箱:candy@hpa.gov.tw。
一、補助範圍:
(一)培育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必要專業人力。參考如下:
(二)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學術研究及臨床研究。參考如下:
(三)購置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專用設備。
(四)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學術交流及宣導。
二、補助經費:每項計畫每年100萬元為上限,多年期以3年為限;第一條補助範圍指定計畫(藍字)每年300萬元為上限。
三、計畫申請:備函於113年11月25日(一)前將計畫書及相關資料裝訂成冊後寄送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