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函轉海洋委員會「113年度補助學術機構、研究機關(構)及海洋科技業者執行海洋科技專案」。
說明:
(一) 申請期間:112年12月1日起至113年2月05日,送件至本會(無須備函)。
※收件截止日認定採「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親自送達者以該會收文登錄日期為憑」。
1. 地址:80661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2. 聯絡電話:(07)338-1810 分機261911、261915。
3. 傳真號碼:(07)338-0927。
(二) 補助項目:針對下列各款海洋關鍵新興科技技術,開展相應的技術研發項目。
1. 水面與水下無人載具科技
2. 智慧海洋(船舶科技、污染傳輸模式發展、海洋科技通訊、海洋科技觀測、海洋科技智慧監偵等)
3. 其他科技技術領域(海洋保育科技、海水製氫、海事工程等)
(三)計畫規範:
1.計畫全程不得逾3年為原則。
2.每年度總補助金額以不超過500萬元為原則,提案計畫主持人執行經費與工作比重(不含委託勞務 )皆應超過總體60%。
(四)檢附本函附件,相關附件亦可至該會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專區「最新公告」查詢下載(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67&parentpath=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