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本(110)年度房屋稅繳納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請惠予運用多元管道繳納房屋稅。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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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出納暨保管組

【函轉-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本(110)年度房屋稅繳納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請惠予運用多元管道繳納房屋稅。

公告日期:2021年05月13日張貼人:總務處出納暨保管組

主 旨: 本(110)年度房屋稅繳納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請惠予運用多元管道繳納房屋稅。

說 明:

為鼓勵納稅義務人使用行動支付繳納房屋稅,本局自即日起至6月2日止舉辦「智慧繳稅行動PAY」抽獎活動,凡於期間內使用指定行動支付繳納本市房屋稅成功者,即有機會獲得壹萬元不等禮券,詳情請參考附件活動傳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