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為輔導本市衛生保健志工完成基礎及特殊訓練課程,順利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本局組裝數位學習課程,請轉知並鼓勵所屬新進或未受訓志工上網完成訓練,請查照。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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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函轉-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為輔導本市衛生保健志工完成基礎及特殊訓練課程,順利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本局組裝數位學習課程,請轉知並鼓勵所屬新進或未受訓志工上網完成訓練,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1日張貼人:學務處衛生保健組

主  旨:    為輔導本市衛生保健志工完成基礎及特殊訓練課程,順利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本局組裝數位學習課程,請轉知並鼓勵所屬新進或未受訓志工上網完成訓練,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本局衛生保健志願服務管理要點辦理。

    二、    依規申請加入本局衛生保健志願服務隊志工,應完成各6小時之志工基礎訓練(依志願服務法規定課程)及特殊訓練(與衛生保健相關課程),方能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先予敘明。

    三、    旨揭2項訓練課程於「臺北e大」網站(https://elearning.taipei/),已開放學習,爰請轉知所屬志工可先加入會員,再以帳號密碼進行選課。

    四、    課程說明:(選課流程詳如附件)

          (一)志工基礎訓練課程:「臺北e大」網址:https://elearning.taipei/elearn/courseinfo/index.php?courseid=2184或https://elearning.taipei/elearn/courseinfo/index.php?courseid=2322,完成線上課程後,並取得學習證書。

          (二)志工特殊訓練課程:「臺北e大」網址:https://elearning.taipei/elearn/courseinfo/index.php?courseid=4345,完成線上課程後,並取得學習證書(證書上需記載本函文號)。

    五、    完成線上學習證書下載方式:登入「臺北e大」帳號,點選「我的課程」,篩選「已完成」的課程,進行列印證明。

    六、    已完成2項訓練之志工,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填具志願服務紀錄冊申請名冊,另檢附志工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學習證書影本(身分證字號請勿隱碼)、志工一吋相片二張送本局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

    七、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將志工服務情形確實登錄志願服務紀錄冊及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系統,本局將不定期抽查各單位登錄之完整性。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