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通知】敬請校內主辦單位配合填報本校教師參加「校內單位主辦」學術/專業活動資料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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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第2次通知】敬請校內主辦單位配合填報本校教師參加「校內單位主辦」學術/專業活動資料

公告日期:2023年03月15日張貼人: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通 知

受文者:校內主辦單位

說 明:

一、 配合教育部技專校院校務資料庫填報作業及本校111學年度專任教師評鑑實施細則調整,敬請校內各單位若有主辦研習、研討會等相關學術/專業活動,敬請配合填報本校教師參加「校內單位主辦」學術/專業活動資料。

二、 本次需維護之資料區間:111/01/01~112/03/26之教師參加校內外學術/專業活動情形。
(111/01/01~111/07/31之教師參加校內外學術/專業活動資料,教師已完成輸入。校內主辦單位僅須匯入/輸入111/08/01~112/03/26之教師參加校內外學術/專業活動資料)

三、 自111學年度(111/08/01)起教師參加學術/專業活動資料輸入調整如下:
(一) 校外單位主辦學術/專業活動:由教師自行輸入(輸入時間至112/3/26)。

(二) 校內單位主辦學術/專業活動:由校內主辦單位輸入(輸入時間至112/3/26)。

(有關教師參加校外單位主辦學術/專業活動資料輸入說明,教務處已另行公告通知老師輸入)

四、 本校教師將於112/3/27~112/3/30至[G02教師評鑑系統]查詢及確認[校內單位主辦]輸入之教師參加學術/專業活動資料,如查詢後發現校內主辦單位未登錄教師參加學術/專業活動資料,教師將與校內主辦單位聯絡及確認活動資料輸入情形,敬請[校內主辦單位]詳實填報教師參加學術/專業活動資料,以維護本校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之資料完整與正確性。

五、 系統路徑:校務資訊(新)→[教師系統]→[G02教師評鑑系統]→[教學資料]→[學術活動輸入作業(主辦單位)]→[批次新增]→輸入活動資訊後→由下列二種方式匯入/輸入老師參加活動資料。

        方式一:[檔案匯入範例檔下載] > 於Excel範例檔輸入姓名(或身分證號)、研習證書字號> [選擇檔案]上傳> [開始匯入] > 完成匯入。

        方式二:[選取系科教師] > 輸入教師證書字號 > [單筆新增]/[全部新增(整系)] > 完成輸入。

六、 詳細學術/專業活動資料匯入/輸入方式,請參閱附件操作說明。

七、 上述說明敬請校內主辦學術/專業活動單位協助,感謝您的配合並敬祝 教安!

若有未盡事項,煩請您費心撥冗聯繫教務處綜合業務組吳育萱(分機1204)、陳足圓(分機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