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申請】111年度學發會與-臺中榮民總醫院合作計畫申請系統至110年9月30日截止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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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計畫申請】111年度學發會與-臺中榮民總醫院合作計畫申請系統至110年9月30日截止

公告日期:2021年07月28日張貼人:研究發展處

函轉臺中榮民總醫院來函,公告徵求111年度本院與中興(榮興)、大葉(榮葉)、中臺(榮臺)、弘光(榮弘)、東海(榮東)、逢甲(榮逢)、臺中科大(榮科)、暨南(榮暨)、靜宜(榮靜)、聯合(榮聯)、陽明(榮陽)等11所大學及嘉義分院(榮嘉)之合作研究計畫書,請查照。

 

說明:

一、依「臺中榮民總醫院與中部地區大學院校合作研究計畫申請作業要點」與「臺中榮民總醫院與分院合作研究計畫申請作業要點」,徵求111年度本院與國立中興大學、中臺科技大學、大葉大學、弘光科技大學、東海大學、逢甲大學、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靜宜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陽明大學等11所大學及嘉義分院之合作研究計畫書。

二、徵求計畫書之研究領域為「精準醫學與遺傳基因醫學、人工智慧與智慧大數據醫療、慢性病管理與醫院管理、高齡醫學、長期照顧與精神醫學、癌症醫學、心血管代謝疾病與過敏免疫、神經肌肉骨骼與3D列印、新興感染症、細胞基因免疫治療、再生醫療研究及其他前瞻創新」等12類型相關研究計畫,非上述12類型之研究計畫,請勿提出申請

三、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應符合本院及學校相關規定。本院同仁每人至多申請2個計畫(主持或共同主持各1個計畫,榮嘉及榮陽合作計畫則另計,不在此限),且專長領域需與申請主題相符。學校方面的計畫主持人,尋求本院合作主持人之前,請先詢問本院主持人是否有超過規定之申請額度,避免造成院校間刪除超額申請計畫之困擾。

四、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書表單皆建置於系統內,不另行檢附申請書格式,計畫書上傳至線上系統日期自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星期四)24:00時止;為確保資料上傳之正確性,恕不接受代計畫主持人修改或上傳資料或檔案。

五、本院「專題研究計畫管理系統」線上系統網址:http://rg.vghtc.gov.tw,計畫書上傳檔案格式限PDF檔(系統轉檔及合併,僅接受PDF檔,其餘格式皆無法合併),所有相關文件皆請務必合併在同一個PDF檔中,檔案上傳大小限為2MB以內。

六、「專題研究計畫管理系統」使用說明(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LOe8Fi3KC7NjmdaphkOrrScjByYUck7m/view?usp=sharing),請自行下載參考。

七、本校申請人資格:

(1) 現任教於本校之專任及專案教師。

(2) 計畫申請人已連續二年獲得本校學發會補助策略聯盟研究計畫者,不再受理當年度計畫申請。

(3) 若專案教師擔任校內計畫主持人,須有一位編制內專任教師擔任共同主持人共同執行計畫。

(4) 每人每年度以計畫申請人身分申請件數,以乙件為限。

(5) 計畫申請人須於計畫結案後二年內呈現研究成果;若無法於二年內呈現研究成果,則計畫結案第三年起,五年內不受理次一年度計畫之申請;但計畫申請人在此期間若有相關學術發表,則不在此限。

八、檢附110.07.14本校學術研究發展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弘光科技大學學術研究發展委員會策略聯盟研究計畫申請補助與審查辦法」,請詳閱。

 

研發處敬啟

校內承辦人員:吳玫青,分機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