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敬請全校專任教師至系統填報參加「校外單位主辦」教師學術/專業活動資料(113/7/31前) - 弘光科技大學
:::
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通知】敬請全校專任教師至系統填報參加「校外單位主辦」教師學術/專業活動資料(113/7/31前)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30日張貼人: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通  知

受文者:全校專任教師

說  明:

一、為配合本校112學年度專任教師評鑑作業,敬請全校專任教師至系統填報參加「校外單位主辦」教師學術/專業活動資料。

二、自111學年度(111/08/01)起教師參加學術/專業活動資料輸入調整如下:

       (一)校外單位主辦學術/專業活動:由教師自行輸入。

       (二)校內單位主辦學術/專業活動:由校內主辦單位輸入。

三、專任教師學術/專業活動資料採計及填寫期間:

教師學術/專業活動資料採計期間

校內主辦單位及專任教師

輸入截止時間

專任教師

確認資料時間

112學年度專任教師評鑑作業

(資料採計期間:112/8/1~113/7/31)

113/7/31*

113/8/1~113/8/4

*配合秘書處113/2/20公告112學年度專任教師評鑑作業時程辦理。

※敬請專任教師於113/8/1~113/8/4[學術活動資料]系統查詢及確認資料,如查詢後發現校內主辦單位未登錄教師參加校內單位主辦活動資料,請與該校內主辦單位或教務處綜合業務組聯絡。

四、教師參加校外單位主辦學術/專業活動,請務必上傳佐證文件或研習證明以利進行審核

※教師參加學務處辦理教師輔導知能研習之資料,不須填報至本項學術/專業活動資料,此項資料學務處將會列為「專任教師評鑑-輔導服務項目」,敬請勿重覆填報。

五、請教師於新增資料前,請至[學術活動資料]系統查詢已有之資料,避免重覆填報。

六、系統路徑:

        路徑一:登入校務系統(新) > [教師系統] > [G02教師評鑑系統] > [教學資料] > [學術活動資料]。

        路徑二:登入校務系統(新) >[教師系統] > [G02教師評鑑系統] > [導覽地圖] > [教師評鑑導覽地圖] > [選取類別:教學-選要項目] >點選查詢>[13.參與校內外教學與創新創業研習活動] > [開啟教師輸入作業]。

七、系統查詢及新增學術活動資料之方式,請參閱附件操作說明。

八、上述說明敬請全校專任老師協助,感謝您的配合並敬祝 教安!

 

若有未盡事項,煩請您費心撥冗聯繫教務處綜合業務組吳育萱(分機1204)、陳足圓(分機1201)。

 

教務處綜合業務組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