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受文者:各學院
發文者:教務處綜合業務組
主 旨:111年度教育部獎勵補助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經費教學輔助媒材製作獎補助作業時程。
說 明:
獎補助辦法:
依據「弘光科技大學教學輔助媒材製作獎補助辦法」(附件1)辦理。
補助申請:
一、依據辦法第三條:每年七月前由各學院依據本校每年度整體發展獎勵補助經費支用計畫書之規劃規模,公告受理教學輔助媒材製作補助申請。
二、申請日期:
梯次一:111年3月18日(五)前。
梯次二:111年6月30日(四)前。
三、申請文件:(由學院送件至教務處綜合業務組B203)
申請書(附件2) | 院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影本 |
四、補助金額:上限2萬元/案。
五、補助項目: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附件3)之業務費項目及其基準編列。
獎勵申請:
一、依據辦法第五條:每年10月前由各學院擇優薦送至少2件作品至教務處,且同一位教師之作品以不超過2件為原則,由教務長組成教學輔助媒材獎補助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核。
二、薦送日期:111年10月14日(五)前。
三、薦送文件:(送至教務處綜合業務組B203)
薦送表(附件4) | 院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影本 |
四、獎勵金額:
傑出:30,000元 | 優等:20,000元 | 佳作:10,000元 |
成果繳交:獲補助教師應於111年10月31日(一)前,依教務處所規範格式(附件5)繳交成果報告書。
111年度教學輔助媒材製作獎補助作業時程:
徵件及 審查類型 |
日期 | 項目 | 備註 |
111.01.24(一) | 通知各學院,111年度「教學輔助媒材製作獎補助」作業時程 | ||
第一梯次
補助作業 |
111.03.18(五)前 | 受理111年度補助案申請(一) | 審議適用110.2學期課程之教學輔助媒材 |
111.03.23 (三)前 | 召開審查委員會(一) | 審核補助金額 | |
第二梯次
補助作業 |
111.06.30(四)前 | 受理111年度補助案申請(二) | 審議適用111.1學期課程之教學輔助媒材 |
111.07.13(三)前 | 召開審查委員會(二) | 審核補助金額 | |
獎勵作業 |
111.09.12(一) | 通知各學院,111年度「教學輔助媒材製作獎勵」薦送作業並提供獲補助教師名單 | |
111.10.14(五) | 各學院完成薦送 | 每學院至少2件,且同一位教師之作品以不超過2件為原則 | |
111.10.31(一)前 | 獲補助教師繳交成果報告書(附件四) | ||
111.11.17(四)前 | 召開審查委員會(三) | 審核獎勵金額 |
本項業務聯絡人:洪婉禎助理(分機1283)、陳足圓組長(分機1201)
申請表件下載: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u/0/folders/1gA02fSETsoTYSWQYxA5zewl20wZtsW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