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1 學年度職員工評議委員會當然委員、教師代表及職員工代表名單。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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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公告 111 學年度職員工評議委員會當然委員、教師代表及職員工代表名單。

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9日張貼人:人事室

人事室公告

主 旨:公告 111 學年度職員工評議委員會當然委員、教師代表及職員工代表名單。

說 明:

一、依據弘光科技大學職員工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辦理。

二、本會開會時,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三、111 學年度職員工評議委員會當然委員、教師代表及職員工代表任期 1年(111.08.01~112.07.31)。委員名單如下:

代表 序號 單位名稱 姓名 職稱
當然委員 1 黃月桂 校長
2 張聰民 副校長
3 王惠娥 秘書長
4 教務處 范煥榮 教務長
5 學務處 潘世尊 學務長
6 總務處 涂卉 總務長
7 人事室 劉其瑋 人事室主任
教師代表 8 智慧科技學院 楊惠齡 教授
9 護理學院 楊齊生 副教授
10 民生創新學院 何宣霈 專案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職工代表 11 民生創新學院 沈玉芳 專員
12 教務處課務組 陳俊良 專員
13 餐旅管理系 許仁慈 組員
14 餐旅管理系 楊惟倫 組員
15 食品科技系 林睿星 辦事員
16 總務處事營組 何宜玲 辦事員
17 總務處事營組 劉明政 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