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111.10.25)通過之「弘光科技大學教師取得專業證(執)照獎勵準則」。(如附件)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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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公告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111.10.25)通過之「弘光科技大學教師取得專業證(執)照獎勵準則」。(如附件)

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5日張貼人:人事室

受文者:全校教師

主旨:公告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4次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議(111.10.25)通過之「弘光科技大學教師取得專業證(執)照獎勵準則」。(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