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網頁需要支援 JavaScript 才能正確運行,請先至你的瀏覽器設定中開啟 JavaScript。
SEARCH
函轉教育部來函,修正「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研究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教師產業研習實施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26日以臺教技(三)字第1100090079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電話:02-77365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