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為辦理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修正作業,請於113年1月31日前針對修正草案初稿惠示卓見逕復該署,以為研修參考,請查照。 - 弘光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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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環室

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為辦理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修正作業,請於113年1月31日前針對修正草案初稿惠示卓見逕復該署,以為研修參考,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8日張貼人:安環室

說 明:
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112年12月27日疾管感字第1120500892A號函辦理。
二、 旨揭辦法於94年9月26日訂定公布,並自95年3月26日起施行,最近一次修正公布日期為110年12月15日。
三、 為因應新興與再浮現等重要傳染病病原體之威脅、後疫情時代可能遭遇之挑戰與需求,同時配合國際規範調整及完備實務管理作業,疾管署刻正進行旨揭辦法之修正工作,並已擬具修正草案初稿。為求周延,爰辦理徵詢外界意見程序。
四、 如有相關修正意見請填寫「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初稿修正意見表」,於113年1月31日前,免備文,以電子郵件逕寄至疾管署承辦人員陳小姐電子郵件信箱(iameros@cdc.gov.tw),信件主旨並敘明為「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初稿修正意見回復」,以利彙辦;無意見者請免回復。
五、 旨揭辦法修正草案初稿、修正對照表及修正意見表之電子檔案,已置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網址:www.cdc.gov.tw)之「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法規>0_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初稿修正意見徵詢作業」專區項下,請自行下載參閱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