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僑務委員會辦理110年獎勵國內學者發表僑務學術論著
說 明:
一、 為獎勵國內學者從事有關僑務之研究,提升國內僑務學術研究水準,訂定「僑務委員會獎勵僑務學術論著作業要點」。
二、申請作業
(一) 申請期間:1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以郵戳為憑)。
(二) 申請方式:檢送申請表(如附件),並依申請項目分別檢附下列資料:
三、 檢附該作業要點暨相關表件乙全份(詳附件),請卓參。相關表件亦可至本會官網(http://www.ocac.gov.tw/僑務研究/獎勵僑務學術論著)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