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校依停車場法第27-1條及32條之規定,於L棟西側P5停車場設置歐規及美規各一個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為免燃油車佔位或誤停,該充電專用停車位以綠色標線劃設以利識別。
二、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於113年2月19日啟用,該車位僅提供充電設備之車輛使用,非電動車輛請勿佔用充電專用停車位,違者依本校校園車輛管理要點第九條第四項之規定辦理。
三、本充電設施付費採悠遊卡計算,使用前須確認卡片餘額需有NT$400元以上金額可供預扣款,電費按實際使用度數計收每度8元,操作方式說明如附件一。
事務暨營繕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