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及繳費日期: ※ (汽機車位以總量管制至車位售完為止)
◎ 汽機車:
第二階段:110年02月18日(週四) 09:00至110年02月25日 (週四) 24:00止。
◎「P13機車停車場」位於新建學生宿舍(Q棟)B1地下室,機車進出採用車牌辬識系統管制,車位有限,請有需求之學生在公告期限內申請及繳費。
二、申請資格:
本校日間部.進修部.在職專班.研究生(含延修生)、學習生、校外助理。
※延修生請於選課結束後,攜個人課表至總務處事營組(A113)申請及繳費。
三、收費標準:
◎汽機車:
適用身份別 | 收費標準(一學期) | |
汽車-第二階段申請 | P13機車停車場 | |
在職專班 | 500元 | 600元 |
二技、四技、五專等學制 | 2,500元 | 600元 |
碩士班、各學制延修生-4天以上(含) | 2,500元 | 600元 |
碩士班、各學制延修生-3天(含) | 2,000元 | 600元 |
碩士班、各學制延修生-2天(含) | 1,500元 | 600元 |
碩士班、各學制延修生-1天 | 1,000元 | 600元 |
計畫(國科會)研究助理(限非本校學生) | 500元
(機車-300元) |
600元 |
四、申請方式:
(一)採網路申請,本校網址(https://old.hk.edu.tw)點選「在校學生」>學生整合資訊系統 (新)>總務>學生汽機車通行證;進入申請。
(二)109-1學期已申請核准,資料未異動,可直接「複製前一次資料」即可。
(三)計畫(國科會)研究助理(限非本校學生):需由計劃老師由「校務資訊系統」代為申請。
(四)若無法列印請事先安裝讀取PDF軟體,軟體下載網址如下:http://www.adobe.com/tw/products/acrobat/readstep2.html。
五、繳費地點:
弘光摩爾書局(免手續費)、全省合作金庫銀行各分行、自動櫃員機ATM轉帳, 全省便利商店7-11、全家、OK、萊爾富繳納。
六、 領證時間:
(一)二階段申請領證或「車牌辬識系統」啓用期程
類 別 | 第一階段申請 | 第二階段申請 |
汽車領證 | 110年02月22~26日 | 110年03月08~12日 |
機車「車牌辬識系統」尚未啓用之停放規定:採總量管制,「P13機車停車場」車位額滿改停P14、P16或P9機車停車場。 | 「機車車牌辬識系統」於110年02月23日啓動 | 「機車車牌辬識系統」於110年03月08日啓動 |
(二)「P13機車停車場」開放時間06:30-23:00;其它時段管制進出。
(三) 業務承辦地點:總務處事營組A113辦公室。
七、 申請注意事項:
(一)本校汽車通行證為1車1證,若需二輛車以上(最多4輛)交替使用者(限本人及直系親屬車輛),務必將所有車輛車號輸入系統中。
(二)本校「P13機車停車場」採1車1證,學期中如有需要更換車牌請,務必至總務處事營組A113辦公室提出申請。
(三)輸入(核對)車輛車牌號碼時,請就車輛行照上牌照號碼詳細輸入,前後的數字或英文字母請勿顛倒,例如「9999-YY」,否則會造成車證上的車號與車牌號碼不符,則將會被視為違規,違規處理將依「車輛違規處理準則」辦理。
(四)申請時務必直接上傳申請人之「汽車行照(背面)及駕照(正面)」圖檔至系統,圖檔相片、文字須清晰可見,以利查核(下次申請只須核對)。
(五)汽機車通行證遺失申請補發以1次為限,需填具遺失切結書,並繳納工本費新台幣100元。
(六)因個人申請時誤植車號需更改車號或學期需更換車牌者,皆視同申請補發,每次將酌收作業處理工本費新台幣100元。
(七)申請後但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者,視同放棄申購,不得異議。
(八)本停車場僅供車輛停放用,不負保管及損壞之責,另停放車輛需依交通及車輛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停放。
(九)學校另設有P9、14及P16機車停車場免申請及收費,免費停放。
(十)校園未開放學生騎機車(含大型重機)入校。
(十一)校區汽車停放位置時間規定。(如附件1)
(十二)退費時間:110年02月18日至110年02月28日 (逾期不接受退費申請)。
(十三)1091學期「P13機車停車場」通行證可使用至110年01月31日止。
(十四)1091學期舊通行證可使用至110年03月12日止。自110年03月15日起,未貼有109-2學期通行證之車輛,禁止進入校園。
(十五)若有問題請撥04-26318652分機1776、1780、1785事營組詢問。